租赁了被执行的房子该怎么办?
我租了一套房子,最近才知道这房子是被执行的。现在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要继续住还是搬出去,我的租金和押金该怎么处理,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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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租赁了被执行的房子时,不必惊慌,下面为您详细讲解应对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这个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比如因为被执行而进行拍卖等,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不能打破原来的租赁合同,租客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您是在房屋被执行前就已经合法租赁并占有了该房屋,且租赁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即使房屋被执行拍卖等,您依然可以在租赁期限内继续使用该房屋。 不过,如果您的租赁是在法院查封之后才进行的,那么情况就不同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这意味着,如果您是在房屋被查封后才租的,那么您的租赁关系可能无法对抗法院的执行,法院有可能要求您搬离房屋。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您应该及时与执行法院取得联系,主动说明自己租赁房屋的相关情况,比如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租金支付方式和金额、目前是否还在租赁期限内等。同时,您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像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以此来证明您的租赁关系是真实合法的。如果您的租赁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因为房屋被执行给您造成了一些损失,比如因为拍卖等程序导致您需要提前搬离等,您可以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房东主张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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