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不公平该怎么办?
我家遇到拆迁,可评估结果感觉特别不公平,房子评估价格比市场价格低很多。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拆迁评估不公平的情况,我有哪些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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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评估不公平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拆迁评估的相关概念。拆迁评估是指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所以,当你觉得拆迁评估不公平时,第一步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如果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那么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另外,若你认为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不合法,或者评估机构没有相应资质等情况,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房屋征收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进行调查处理。倘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复议可以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法院对拆迁评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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