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但是我们住的房子还没办下来房产证。现在就不知道这房子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处理,是归一方所有,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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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处理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房屋产权证书是对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一种证明文件。没有办理房产证,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在法律上还没有最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法院不会直接对房屋的产权归属进行判决,而是先确定由哪一方暂时使用该房屋。 待办理房产证之后,如果双方就房屋分割问题仍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房屋的产权进行分割。到时候,法院会根据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资情况、夫妻双方对于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房屋的归属和补偿问题。 比如,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分割时一般会考虑平均分配。但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对房屋的装修、维护等方面贡献较大,法院也会在分割时适当予以倾斜。总之,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时,要先确定使用人,等产权明确后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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