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有套房子还没办下房产证。现在不知道这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是会等房产证下来再分割,还是有其他办法?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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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涉及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处理问题,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离婚,遇到房子还没有房产证的情况时,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定房子的归属权。这是因为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还不明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法院不会贸然对所有权进行划分。 不过,虽然法院不判决所有权,但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哪一方更需要居住,哪一方对房屋的出资贡献等因素,判决由哪一方来使用该房屋。 等到之后房产证办下来了,房屋所有权明确了,如果双方对于房屋的分割仍然存在争议,那么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分割。在这个时候,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法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合理的分割。 所以,对于离婚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般是先确定使用人,等房产证下来再处理所有权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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