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申请破产,没卖出去的房子怎么办?
我买了某开发商的期房,现在这个开发商申请破产了,还有不少房子没卖出去。我特别担心自己的房子会受影响,也想知道那些没卖出去的房子会怎么处理,是会被拍卖抵债,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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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申请破产时,没卖出去的房子通常会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首先,需要明确破产程序中的几个关键概念。破产清算指的是在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对开发商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评估和变卖,用所得资金来偿还债务。破产重整则是在法院的主导下,对开发商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使企业能够摆脱困境,继续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开发商的财产。管理人会对开发商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其中就包括没卖出去的房子。这些房子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对于破产财产,要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比如管理人的报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使债务人财产受益而负担的债务。 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如果还有剩余资金,会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一般来说,购房消费者的权益会得到优先保护。如果消费者已经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那么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所购房屋。对于没卖出去的房子,可能会被用于清偿其他债务,比如银行贷款、工程欠款等。如果经过评估和市场调查,认为开发商还有继续经营的价值,那么法院可能会批准进行破产重整。在重整过程中,没卖出去的房子可能会被重新规划和销售,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和支持企业的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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