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要求书面回复但未收到回复该怎么办?
我之前去信访,并且明确要求了要书面回复,可到现在都没收到任何回应。我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是正常的,还是对方故意不回复。我想了解遇到这种信访要求书面回复却不回的情况,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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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问题、提出诉求的重要途径。当信访人要求书面回复却未得到回应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如果遇到信访要求书面回复却不回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确认时间是否已经超过规定的办理期限。如果未超过,可能还在正常的办理流程中,可以耐心等待。如果超过了规定期限,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二步,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向信访处理机关询问进展情况,提醒他们按照规定给予书面回复。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通话记录、走访凭证等。第三步,如果通过沟通仍未得到解决,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单位或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说明情况并要求督促办理。 总之,信访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冷静处理,依据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处理信访事项,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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