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从什么时间开始收取?
我买了套新房,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我还没实际入住。我想知道,物业费是从开发商通知交房时开始算,还是等我实际入住了才开始算呢?我不太清楚这个时间点的界定,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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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收取时间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要弄清楚物业费从何时开始收取,需要先明白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即房屋交付时间和物业服务开始时间。 一般来说,当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业主时,业主就需要开始缴纳物业费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房屋完成交付,即便业主没有实际入住,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那什么情况算房屋交付呢?通常,开发商会书面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如果业主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交房手续,那么在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时间届满后,就视为房屋已经交付,业主也需要开始承担物业费。 而对于物业服务开始时间,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进场开展了物业服务相关工作,并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从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也可能会开始计算物业费。不过这要结合具体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来看。 总之,大多数情况下,物业费从房屋交付给业主的那一刻起开始收取。业主应该及时了解自己房屋的交付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避免因拖欠物业费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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