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赊销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是做小生意的,有一些货物是赊销出去的。现在不清楚这种赊销情况下,纳税义务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货物交付的时候,还是对方付款的时候,又或者是其他时间呢?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赊销纳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赊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的是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点,它决定了纳税人何时需要履行纳税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对于赊销这种销售方式,又进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中进行了明确细化。其中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这就意味着,如果您与购货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收款日期,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合同约定的收款那一天。例如,合同约定在3个月后收款,那么到3个月期限时,您就产生了纳税义务。要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虽然有合同但没有约定收款日期,那么当货物发出的时候,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了。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准确征收,同时也规范了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所以,您需要根据自己赊销业务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来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履行纳税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