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什么时候进行评估?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但是一直没说什么时候评估。我担心评估时间不合理会影响到我的补偿。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拆迁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评估呢?是发布拆迁公告前,还是之后?希望了解清楚,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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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拆迁过程中,评估是确定被拆迁房屋价值等重要事项的关键环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原则上拆迁评估的时间点应当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这是因为以这个时间点来评估,可以让被拆迁人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使得补偿能够反映出在征收决定公告时被拆迁房屋在市场上的真实价值。 比如,如果征收决定公告时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是每平方米1万元,那么评估机构就应该以这个时间点的市场情况为依据来评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如果评估时间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不能准确反映房屋在征收时的实际价值。例如,若评估时间过早,之后房价上涨,被拆迁人可能获得的补偿就低于房屋实际价值;若评估时间过晚,房价下跌,对被拆迁人来说也可能造成补偿不足的情况。 所以,在实践中,征收方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的时间点,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被拆迁人也应当关注评估时间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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