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况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我最近涉及到土地转让的事情,听说有些情况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但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里,到底有哪些情形是可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呢?这对我这次土地转让的成本核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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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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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是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这里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比如开发商建设了一批普通住宅用于销售,经过核算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那么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这主要是为了鼓励普通住宅的建设,满足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是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当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修建公路、建设学校等公共设施,依法征用或者收回房地产时,对于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是给予免征的。这是为了保障国家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减少相关方的负担。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也明确,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还有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些规定也是考虑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和合作需求,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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