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合同是不能签的?


以下这些劳动合同是不能签的: 首先是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我国《劳动法》第19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都有明确规定。口头合同没有书面文件,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时会非常困难。 其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也不能签。这类合同约定条款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比如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对劳动者利益涉及很少。签订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还有缺乏主要条款的简单合同不宜签。虽然签了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像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和违约等行为没有相应的追究条款,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同样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比如一些“生死合同”,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在合同中加上“伤亡由劳动者自理”等条款,这种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另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也不能签。比如要求劳动者把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还随意辞退劳动者并不退还抵押财物,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如果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存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维护好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显失公平: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