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羊头卖狗肉违反哪条法律?


“挂羊头卖狗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商家以虚假的宣传或标识来误导消费者,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以下几条重要法律: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若商家“挂羊头卖狗肉”,就是向消费者提供了虚假信息,进行了误导性宣传,这属于欺诈行为。根据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强调,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挂羊头卖狗肉”的商家通过虚假宣传来获取竞争优势,排挤其他诚实经营的商家,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就违反了此条规定。如果违反该法,监督检查部门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也对这类行为进行约束。该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商家利用广告进行“挂羊头卖狗肉”的虚假宣传,就违反了广告法。根据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