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指的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以下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情况。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其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简单来说,就是双方表面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实际上并不是真心想要达成租赁的目的,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骗取贷款等其他非法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再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例如,出租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就建造的房屋,这种情况下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另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无效。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果租赁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道德准则,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比如,将房屋出租用于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这样的租赁合同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最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就是说出租人和承租人相互勾结,签订租赁合同来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比如为了让债权人无法执行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一个虚假的长期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