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后后期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事故赔偿后后期产生的医疗费用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后期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张三在工厂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之后他因工伤复发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后期产生的医疗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因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没有履行该义务,就需要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比如李四在某小公司工作,公司没有为他缴纳工伤保险,他工伤后后期的医疗费用,就应当由该公司来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另外,如果后期的医疗费用是由于劳动者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伤情加重产生的,可能需要劳动者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但在实践中,对于是否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总之,工伤事故赔偿后后期医疗费用的承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承担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