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女方,离婚后房子归谁?
我和妻子准备离婚,房子的户主是她,但购房资金来源比较复杂,有双方父母的资助,也有我们婚后的共同还贷部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房子到底会归谁呢?心里很没底,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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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离婚时房产归属问题,不能仅仅依据户主是谁来判断。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购房资金的来源等情况。 如果房子是女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一般仍归女方所有。不过,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男方有权要求女方给予相应补偿。 要是房子是婚后购买,即便户主是女方,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如果购房时双方父母都有出资,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时房子的归属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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