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去世20年了,谁有继承权?


首先来说,继承开始后,一般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法定继承这样的先后顺序来确定继承人。 如果房主去世前和他人签有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人就可以按照协议来继承房产。这遗赠扶养协议呢,简单说就是一方负责照顾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被继承人把自己的财产等在死后给对方。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要是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房主生前立有遗嘱,那就按照遗嘱来确定继承人。遗嘱就是房主生前对自己财产分配的一种意思表示,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得按照遗嘱执行。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要是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那就得按照法定继承来。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里有明确规定。 另外,关于诉讼时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如果就这房子继承有纠纷,想去法院打官司解决,已经过去20年了,法院一般就不管了,除非有特殊情况。 相关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遗产分配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