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在店内受伤由谁负责?

我是一名店员,在工作的时候在店内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还是老板,还是有其他的情况呢?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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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店内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员工在店内受伤的责任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员工在店内受伤,很多时候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店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而受伤,比如店员在整理货物时不小心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下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一旦被认定为工伤,那么责任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员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员工受伤是由于自己故意行为导致的,比如员工在店内故意打闹而受伤,那么这种情况下,员工自己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虽然故意打闹不一定能完全符合上述条款,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员工是故意导致自身受伤,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另外,如果店内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员工受伤的情况,比如有顾客在店内闹事将员工打伤,那么第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员工既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所述,员工在店内受伤的责任承担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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