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牛卖给乙但未交付,此时产下的小牛归谁?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把牛卖给我了,钱我也付了,可牛还没给我送来呢,结果牛这时候下小牛了。我就想知道,这新出生的小牛到底该算谁的呀?我就想弄明白在这种没完成交付的情况下,小牛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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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将牛卖给乙但未交付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产下的小牛归甲所有。 首先来解释一个法律概念,孳息。孳息简单讲就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或产物 。在这个例子里,小牛就属于母牛产生的孳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甲和乙的这个买卖关系中,牛还没有交付给乙,也就是还没完成交付这个关键行为。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时,这个阶段母牛产下的小牛作为孳息,所有权是归属于卖方甲的。 不过要注意,如果甲和乙在买卖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就算没交付,产下的小牛归乙,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而且,甲作为卖方,有义务保护好怀孕的母牛和出生的小牛,不能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让它们受到伤害或死亡。要是因为甲的问题导致母牛或小牛有损失,乙是有权要求甲赔偿的。 相关概念: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或产物 。在买卖合同关系里,涉及到交付前后孳息的不同归属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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