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子归谁?
我结婚后,男方付了房子的首付,现在我们因为一些事闹得不太好,就很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结婚后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子到底归谁呀?是只归男方,还是我们夫妻共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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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结婚后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子归属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并且是用男方的个人财产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会归男方,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即便首付是男方支付,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不动产的登记具有公示效力,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视为男方有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表示。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能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最后,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首付,无论登记在男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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