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后原宅基地属于谁?
我家前段时间搬迁到了新的地方,现在就有点疑惑原来的宅基地到底归谁所有。不知道是还归我们家,还是会被集体收回。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弄清楚原宅基地的归属问题。
展开


在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而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所有权。 当村民搬迁后,原宅基地的归属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村民是因为继承房屋等原因搬迁,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但村民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从而间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说明村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是基于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 如果村民搬迁后将房屋拆除,或者房屋自然坍塌后没有进行重建,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因为宅基地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居住需求,如果房屋不存在了,也就失去了使用宅基地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这里的停止使用土地就包括了搬迁后不再使用宅基地的情况。 此外,如果村民是进城落户,根据相关政策,其宅基地的权益也受到保护。国家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但不是强制收回。所以,搬迁后原宅基地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