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和个税由谁承担?
我最近在买卖房产,不太清楚在交易过程中契税和个税到底是该我承担,还是对方承担。我问了身边的朋友,他们说法也不一样。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契税和个税到底是谁来承担,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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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和个税的承担主体在法律上有一定规定,但在实际交易中也会受到合同约定等因素影响。 首先说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通俗来讲,就是在房产买卖、赠与、互换等使产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拿到产权的那一方需要缴纳契税。例如,你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产权从卖方转移到了你这里,那么你就是契税的纳税人,需要缴纳契税。 接着看个税,这里主要说的是房产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房产交易里,卖方转让房产获得了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范畴,所以通常情况下,卖方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该由卖方来承担这笔个税。不过在实际的房产交易市场中,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合同中约定由哪一方来缴纳个税。有时候卖方会要求买方承担个税,将其作为交易的一个条件,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综上所述,契税一般由产权承受方承担,个税通常由卖方承担,但在实际交易中,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结果在合同里确定最终的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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