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在我名下但是别人付的钱,这房子到底归谁?

我名下有套房子,钱是别人付的。现在对方说房子是他的,要我把房子还给他。我觉得房子在我名下就是我的。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这房子的归属到底该怎么算,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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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子归属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房屋产权登记,简单来说,就是把房屋的所有权人等信息记录在相关部门的登记簿上。一般情况下,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从产权登记的角度看,登记在谁名下,谁通常就是法律上认可的房屋所有权人。所以,当房子登记在你名下时,在产权的认定上,你是具有优势地位的。 然而,实际付款人付了购房款,这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这可能存在多种情况。如果付款人是基于赠与的意思帮你付的钱,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只要赠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比如是付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这笔钱就相当于他送给你用来买房的,房子自然就归你。 但如果付款人和你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也就是他借用你的名义买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看双方是否有书面协议等证据来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如果有充分的证据,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是付款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所以,如果付款人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借名买房,那么房子的归属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定结果。 此外,如果付款人付的钱是借给你的,那么你们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付款人有权要求你偿还借款,但这并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房子依然是你的。总之,房子的最终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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