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本是我的名字但对方出钱买的,房子归属如何确定?

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房子房本写的是我的名字,但购房款是对方出的。现在关于房子归属产生了争议,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房子到底归谁呢?是看房本名字还是看出钱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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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房本是你的名字但由对方出钱购买房子的情况中,房子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不动产的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对房子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不动产权属证书,也就是房本,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这表明,从一般意义上讲,房本上登记的名字通常会被认定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如果对方出钱购房,可能存在多种法律关系。一种情况是赠与关系。假如对方出钱买房是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与给你,并且完成了产权登记,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房屋所有权就归你所有。对方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除非符合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况。 另一种情况是借贷关系。如果对方出钱是借给你买房,那么这本质上是一个借贷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你和对方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对方是债权人,你是债务人,虽然房子登记在你名下,但你负有向对方偿还借款的义务,而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归你。 还有可能是借名买房关系。如果对方因为某些原因(比如没有购房资格等)借用你的名字买房,实际是对方出资并打算自己使用和拥有该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比如双方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出资凭证、实际居住使用等证据,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实际出资人所有。但是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那么法院还是会依据房本登记来确定房屋归属。 综上所述,房子的归属不能仅仅依据房本名字或者出钱情况来简单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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