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出资但未在房产证上登记,是否算房屋共有人?

我出了钱买房,可房产证上没我的名字。现在有人说房子跟我没关系,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这种出了钱却没登记在房产证上的,到底算不算房屋的共有人啊?心里实在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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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一方出资但未在房产证上登记是否属于房屋共有人这个问题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在我国,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是以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出资但未登记就一定不能成为房屋共有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方与登记方之间存在关于房屋共有的约定,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虽然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但房屋为双方共有,这种情况下,出资方可以依据协议主张自己是房屋共有人。 另外,如果出资行为是基于共同购房的意愿,并且有其他证据可以佐证,比如双方共同为购房进行了筹备工作、共同承担了与房屋相关的费用等,即使没有书面协议,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出资方为房屋共有人。 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出资方与房屋存在共有关系,仅仅是单纯的出资,那么在法律上就很难认定其为房屋共有人。此时,出资可能会被视为借款或者赠与等其他法律关系。所以,一方出资但未在房产证上登记是否属于房屋共有人,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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