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儿子名下,父母掏的钱能否要回去?
我给儿子买了套房子,房产登记在他名下,钱是我出的。现在因为一些家庭矛盾,我想把买房的钱要回来。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要回这笔钱,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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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掏的钱是否能要回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父母出资购房时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儿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通常情况下父母是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要回钱的。不过,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儿子存在这些情况,父母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出资款。 其次,如果父母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从司法实践来看,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父母能够提供诸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这是借款,那么父母有权要求儿子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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