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塌陷后会进行重修吗


安置房塌陷后是有可能重修的,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保修期限内。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不同部分有不同的最低保修期限。像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等。在这个法定的最低保修期内,如果因为质量问题导致安置房塌陷,建设或施工方必须承担保修责任,也就是要进行维修工作,而且所有的修理费用均由建设责任方承担。要是因为相关质量缺陷还导致了财产损害,责任方也应当赔偿。 其次,如果安置房塌陷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无法避免的原因造成的。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所以这种情况下政府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来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包括重新修建房屋等。 如果遇到安置房塌陷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再次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要求其履行职责,同时要求承担之前自行修复的费用并提供相应证据;也可以寻求社区居委会的帮助,请求协调解决问题;还可以咨询专业的房屋维修公司,寻求专业意见和帮助 。 相关概念: 最低保修期限: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按照法律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不同部分对应的必须由建设或施工方承担保修责任的最短时间期限。 自然灾害救助:是指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各级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和协调救援工作,对受灾群众进行包括住房恢复重建等一系列救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