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评定了伤残等级,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伤护理等级赔偿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呀?是按照什么来计算赔偿金额的,心里没底,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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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等级赔偿是为了保障因工伤导致生活需要护理的职工的权益。首先,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一般为一至四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工伤职工是否达到护理等级时,依据五个生活自理范围,分别是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生活护理分为三级:完全护理依赖,就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都需要护理;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部分护理依赖,即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 而赔偿标准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第2款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伤残等级不能与工伤护理等级划等号。工伤伤残等级分为1-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般来说,5-10级是没有护理等级依赖的,但也有特殊情况。并且并非1-4级工伤伤残等级都会评上护理等级依赖。 相关概念: 完全护理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这五项均需护理。 大部分护理依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 部分护理依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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