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超过三年怎么进行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赔偿的事,现在三年过去了,才想起来这事。我不太清楚现在还能不能拿到赔偿,该怎么去争取赔偿,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具体的方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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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伤超过三年时,赔偿事宜会受到一些法律因素的影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要了解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1年,超过这个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不过,如果超过三年是有正当理由的,比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种情况下,职工仍有机会申请工伤认定。 若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还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来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但是,民事诉讼也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为三年。所以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错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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