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好几年了是否还能要求赔偿?


在探讨工伤好几年后能否要求赔偿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关键方面来考量。 首先,至关重要的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原则上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事故发生后30天内,职工自己申请是1年内。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才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很可能不会受理。 其次,关于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意味着,如果因为工伤赔偿问题要向法院起诉,正常情况下要在知道权利受损的三年内进行。 那么,工伤好几年后是否还能获得赔偿呢?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只是后续赔偿问题拖了好几年,那么仍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赔偿。但要是超过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没有被认定为工伤,想要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就会非常困难。不过,如果是基于民事侵权,比如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在符合诉讼时效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的过错造成的,即便工伤认定申请超期,也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第三方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