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纠纷案该如何处理?工伤赔偿金需要上税吗?


首先来说工伤待遇纠纷案的处理方式。 第一步是工伤报告程序,单位要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这一步很关键,它是后续处理的开端,能让相关部门及时介入了解情况。 如果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工伤者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会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这就是工伤认定程序。只有先认定为工伤,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才有依据。 在被认定为工伤,且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伤者进行评定伤残等级,这是工伤鉴定程序,伤残等级的确定对赔偿数额有重要影响。 之后是协商赔偿程序,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就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要是对劳动仲裁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依法可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最后,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若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 接着说工伤赔偿金是否上税的问题。根据规定,职工因为工伤事故取得的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等,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里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024年1月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指出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就算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后相关补偿费用由单位支出,只要职工取得的这笔所得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同样能免征个人所得税。不过,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它属于工伤保险待遇一部分,不应缴纳;也有人觉得工伤保险待遇里没包含它,且它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应属于工资薪金范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