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达不到评级,单位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我工伤后经鉴定未达到评级标准,现在单位就不给我工资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单位做法是否合法?我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停工留薪期具体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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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伤达不到评级,单位不给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明确自己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法律赋予工伤职工的权利,单位不能随意剥夺。例如,小明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2个月接受治疗,这2个月就是停工留薪期,单位应按照他原来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等。比如,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会对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会要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 另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要劳动者能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仲裁委员会会依法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一般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可以对照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也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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