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公司没给交社保,自己交了社保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没办法只能自己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权益,能不能让公司给我补偿,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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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员工自己缴纳了社保,员工是有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于员工自己缴纳社保的情况,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因为公司未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导致员工自行承担了本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将公司应承担部分的社保费用支付给自己。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 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自己缴纳社保的凭证、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如果仲裁结果支持员工的诉求,公司仍然拒不执行的,员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在公司未缴纳社保而员工自己缴纳的情况下,员工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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