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如何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是一名普通劳动者,最近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权益受损的问题,听说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一下,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维权的具体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劳动行政部门能提供哪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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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种有效的途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行政部门,它主要指的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机构,这些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领域的各项事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比如遭遇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加班没有加班费等情况,就可以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具体的维权流程如下:第一步是投诉,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权益受损事实的材料,然后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登记。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决定受理,劳动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他们有权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调查时可以采取这些措施。 经过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等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决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总之,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维权,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流程的,只要按照规定操作,就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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