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十年年假10天是从当年算还是下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对于工作满十年年假10天从何时开始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年休假天数是根据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的。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所说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 对于何时开始享受相应天数的年假,原人事部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进一步的规定。以企业职工为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如果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刚好满十年,一般是从满足十年的当年开始享受10天年假。不过,需要按照当年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比如,小李在2025年8月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十年,那么他在2025年剩余的日历天数(从8月1日到12月31日)所对应的年假天数就需要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所以,小李2025年可享受的年假天数 =(153÷365)×10 ≈ 4.2天,由于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所以小李在2025年可以享受4天年假,从2026年开始就可以完整享受10天年假。 综上所述,工作满十年年假10天一般从满足条件的当年开始算,但可能需要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之后的年份则完整享受相应天数的年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