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离职当月的应出勤天数都是按照21.75算的吗
我最近刚入职一家公司,对工资计算这块不太明白。听说算工资的时候会涉及应出勤天数,想知道入职当月的应出勤天数是不是都按照21.75来算呀?要是离职的话,当月应出勤天数计算方法也是这样吗?主要就是想搞清楚这个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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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离职当月的应出勤天数并不都是按照21.75天来计算的。 首先,21.75天是月计薪天数,它是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得出的,这个天数综合考虑了全年法定节假日的因素 。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应出勤天数的计算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算工资,公式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有些单位会按照自然月的实际应出勤天数来计算,也就是一个月中除去周末等法定休息日的天数。比如,某个月自然月应出勤天数是23天,员工入职或离职当月就按这23天来计算相关工资等情况。 而且,劳动法并没有强制规定入职、离职当月的应出勤天数必须按照21.75天计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计算方式,但前提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工资支付等相关规定。例如,不能通过不合理的计算方式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总之,计算方式多样,要结合具体约定和法律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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