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农民工遭遇工资拖欠该怎么办,应该找谁解决?


当烟台的农民工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可以参考以下办法和途径来解决。首先,我们得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给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 遇到工资拖欠,农民工可以采取以下办法。第一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跟老板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让老板尽快支付工资。这是最直接也是相对温和的解决方式。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他们有权力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效力。农民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来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拖欠的事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农民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