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人员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是一名外聘人员,在现在的单位工作有一段时间了。最近我在考虑辞职的事情,可又担心会有经济上的损失。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外聘人员辞职的话,到底有没有赔偿呢?很想弄清楚各种情况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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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人员辞职是否有赔偿,关键要看辞职的原因。 如果是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这是因为主动辞职是员工自身的意愿,没有涉及到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例如员工单纯因为个人职业规划变动,想换个工作环境而主动离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当用人单位没有过错时,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没有补偿或赔偿。 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外聘人员被迫辞职,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赔偿。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像在高温环境工作却不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工资没按时发或者少发;还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此时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外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协议解除后,雇主是否支付赔偿要看劳务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劳动条件: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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