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社区临时工是否有五险一金?
我在县城社区做临时工,干了有段时间了。一直没弄清楚自己有没有五险一金,也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像我这种县城社区临时工到底应不应该有五险一金。想问问专业人士,了解下自己的权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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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临时工”这一概念如今已不再具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其中就包括五险一金的保障。 “五险”也就是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无论是否是所谓的“临时工”,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五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虽然在实际执行中,住房公积金的强制力度可能相对五险稍弱,但从法律规定来说,符合条件的单位也需要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回到县城社区临时工的情况,如果临时工与社区建立了劳动关系,社区作为用人单位,就应当为临时工缴纳五险一金。如果社区未依法履行这一义务,临时工可以与社区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补缴。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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