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遣散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申请破产了,要遣散我们这些员工。我在这公司干了好几年,也不知道能拿到多少补偿。想了解下破产遣散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是按什么来计算补偿金额的,我这种情况能拿到多少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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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需要遣散员工时,依据法律规定是要给予员工一定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 对于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情况,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假设您工作了8个月,那就按一年算,拿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工作了4个月,就拿半个月工资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举例来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三倍就是15000元,若您月工资是20000元,那经济补偿就按15000元来计算。 最后,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是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员工不用过于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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