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北京工作,最近生病请了病假,不太清楚公司给我发的病假工资对不对。想了解下北京对于职工病假工资发放有没有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是按照什么基数和比例来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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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职工病假工资发放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概念。病假工资是指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进一步明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里所说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调整。比如目前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按照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病假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数额的80%。 如果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有关于病假工资支付标准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但前提是这个约定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如果合同约定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就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支付。所以,职工在遇到病假工资发放问题时,可以先查看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再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自己应得的病假工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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