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完的发票还能作废吗?
我收到了一张发票,已经完成认证了。但现在发现这张发票有些问题,想把它作废。不知道在认证之后,这张发票还能不能作废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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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认证完的发票能否作废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发票作废和认证的概念。发票作废,简单来说,就是让这张发票失去效力,不能再作为有效的财务凭证使用。而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根据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一般情况下,认证完的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该规定明确指出,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从这里可以看出,一旦发票通过了认证,就不符合上述的作废条件了。 不过,如果认证完的发票确实存在问题,比如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况,虽然不能直接作废,但可以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来进行处理。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有严格的流程,一般需要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这样处理后,就可以冲减原来的发票金额和税额,起到类似作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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