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能不能拿到钱?
我是个未成年人,之前在一家小工厂打工,现在活干完了,老板却不想给我工钱。我知道用童工是违法的,可我就想知道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自己应得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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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童工是能够拿到相应报酬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童工”的概念。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被用人单位招用从事劳动的情况。我国是严格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虽然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但童工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基于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就像正常的劳动者付出劳动应该得到工资一样,不能因为是童工,其劳动成果就被无偿占有。当童工提供了劳动服务后,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按照同岗位正常工资标准支付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童工及其监护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权益。比如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报酬。此外,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以,童工是完全可以拿到自己应得的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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