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领一个吗?
我刚休完产假,公司说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领一个。我不太明白,生育津贴和工资不应该是两回事吗?为什么只能领一个呢?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不是真的只能二选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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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只能领一个,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和工资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而工资则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付出劳动后获得的报酬。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意味着,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在产假期间,她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是用生育津贴来替代工资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收入,相当于只能享受一份与工资收入相当的待遇。 如果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工资,不存在生育津贴这一项。所以,一般而言,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兼得,但本质上是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能获得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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