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凭借员工迟到开除员工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迟到了几次。今天领导突然找我谈话,说再迟到就会开除我。我有点担心,想知道公司真的能仅仅因为迟到就开除我吗?想了解在法律上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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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一定可以凭借员工迟到就开除员工。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不能无故辞退员工,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员工迟到的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可能依据此条规定开除员工 。 然而,要认定迟到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方面,公司的规章制度要合理且明确规定迟到达到何种程度属于严重违规。比如规定每月迟到累计达到多少次,或者连续迟到几天等情况属于严重违反。而且,这个规章制度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通常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已向劳动者公示。另一方面,公司要能举证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只是偶尔迟到一两次,一般很难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要是公司没有满足上述条件,随意以迟到为由开除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相关概念: 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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