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工伤的情况下单位可否劝退员工,赔偿多少?
我在单位工作,近期单位想劝退我,但我又不是工伤。我不太清楚单位在这种不是工伤的情况下有没有权利劝退我,如果可以劝退,那应该给我多少赔偿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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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是工伤的情况下,单位能否劝退员工以及赔偿多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说单位是否可以劝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要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员工多次旷工,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考勤制度,单位就有理由解除合同。但如果员工没有出现这些法定过错情形,单位不能随意劝退员工。 若单位在员工无过错且非工伤的情况下劝退员工,就涉及到赔偿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没有合法理由就劝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若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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