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意不好能强制员工轮休吗?


公司生意不好时强制员工轮休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支付周期,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给员工发工资的一个时间范围,比如按月支付工资,一个月就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正常劳动,指的是员工按照公司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岗位上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公司强制员工轮休,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这是因为在这个周期内,虽然员工可能被安排轮休,但并非是员工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所以公司不能随意降低工资。例如,小李原本月薪是5000元,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被公司强制轮休,公司还是要支付他5000元工资。 要是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有正常劳动的,公司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规定的,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工资底线。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员工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正常工作了,公司支付的工资就不能低于2000元。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公司支付的工资就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一般会保障员工基本的生活费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公司强制员工轮休,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等内容进行了变更。从法律上来说,公司应该和员工协商一致,并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协商,擅自强制轮休,就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所以,如果公司在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制员工轮休,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或者恢复正常工作安排。如果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