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伤门诊费用可以获得赔偿吗?
我在试用期受伤了,在门诊进行了治疗,现在担心这笔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我想具体了解下试用期工伤门诊费用赔偿的相关规定,以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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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伤门诊费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要确定是否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且受伤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能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关于赔偿方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另外,当员工遇到工伤,公司得马上给社保局打电话,或者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然后填相关表格,等社保局批准后才能去看病。如果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则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总之,试用期工伤门诊费用能否赔偿,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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