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调解书后还能投诉社保吗?
我和公司签了调解书,里面没涉及社保问题。现在我发现公司社保缴纳有问题,比如缴费基数低、没按规定时间交。我就想问问,签了调解书之后,我还能不能去相关部门投诉公司社保缴纳的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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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签了调解书后是否还能投诉社保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社会保险,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 调解书则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具有合同的性质,一旦双方签字确认,通常就需要按照调解书的内容来履行。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这表明,投诉社保是公民的一项法定权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即使双方签订了调解书,也不能免除其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调解书没有涉及社保问题,或者虽然涉及但调解内容违反了社保缴纳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签了调解书后仍然可以投诉社保。因为社保的缴纳关乎公共利益和员工的切身权益,不能因为双方的私下调解而被忽视或规避。例如,若用人单位和员工达成的调解协议中约定不缴纳社保,这种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员工依旧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 不过,如果调解书中明确约定了双方就社保问题已经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员工再去投诉可能就缺乏法律依据。但如果在签订调解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员工违背真实意愿签订了关于社保的调解内容,员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部分调解内容,然后再进行社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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