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补交医保是否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我所在的单位一直不给我补交医保,导致我看病报销都成问题。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单位不给补交医保的情况,能不能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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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给补交医保,是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医保对于职工来说非常重要,它能在职工生病就医时提供费用报销等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部门。单位不给职工补交医保,属于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当你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这些材料可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给你补交医保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你的投诉后,会依法对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为你补交医保。所以,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护自己享受医保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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