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发票能否进成本?
我在处理公司成本核算时,遇到了一些没有发票的支出。不知道这些无发票的费用能不能计入成本,担心处理不当会带来税务风险。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上,无发票到底能不能进成本,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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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而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证明业务真实发生和支出金额的重要依据。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也就是说,只要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即使没有发票,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将其计入成本,进行会计核算。这是基于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更注重业务的经济实质。 然而,在税务处理方面,情况有所不同。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其中,发票是最主要的税前扣除凭证。如果企业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些无发票的成本支出通常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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